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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不成功能否用醫保報銷?

工傷認定不成功能否用醫保報銷?

一、 工傷認定不成功能否用醫保報銷

如果工傷認定結果是不予認定為工傷,在沒有第三方責任方的情況下是可以使用醫療保險進行報銷的。

二、進行工傷認定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的,在名稱處加蓋公章。

3、事業單位職工填寫職業類別,企業職工填寫工作崗位(或工種)類別。

4、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的具體部位。

5、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6、職業病名稱按照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填寫,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按實際接觸時間填寫。不是職業病的不填。

7、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清事故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

職業病患者應寫清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屬於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2)由於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事故提出工傷認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4)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5)屬於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效證明。

(6)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7)對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書面説明情況。

(8)受傷害職工或親屬意見欄應寫明是否同意申請工傷認定,以上所填內容是否真實。

(9)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資料和受理意見欄應填寫補正材料的情況,是否受理的意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不成功能否用醫保報銷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換言之工傷認定不成功是可以用醫保進行報銷的,其實我國對於工傷認定是有明確規定的,勞動者受傷後能否被認定為工傷,要看其是否滿足工傷的條件,如果不滿足條件,那麼肯定是無法被認定為工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