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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確定工傷護理級別?

一、怎麼確定工傷護理級別?

怎麼確定工傷護理級別?

1、護理依賴程度的評定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以傷害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損害及併發症和後遺症導致日常生活能力或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喪失為依據,綜合評定。被評定人原有疾病或殘疾需要護理依賴的,必要時確定本次損傷因素的參與度。被評定人同時有軀體殘疾和精神障礙的,應分別評定,按護理依賴程度較重的定級。

2、軀體殘疾者護理依賴程度評定,應在其治療終結後進行。精神障礙者護理依賴程度評定,應在其精神障礙至少經過一年以上治療後進行。

3、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受害人傷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所謂“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是指致殘的受害人再配製殘疾輔助器具後在多大程度上恢復了生活自理能力。之所要考慮這一因素是因為,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在受害人致殘後賠償義務人要承擔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責任,因此當配製了殘疾輔助器具後受害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恢復生活自理的能力,自然其護理依賴程度降低,護理級別降低,護理費也相對較少。因此對需要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受害人作護理依賴鑑定時,應考慮其在配製殘疾輔助器具後的護理級別而作出護理依賴程度的鑑定更為科學和合理。

治療期間護理費是按護理需要的人數計,給每人每月給開工資;工資數額由企業同受傷職工或是家屬協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直到一個治療期結束。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在國家法律規定的工傷條例之中,用人單位是需要承擔員工的相關護理費用的,針對於護理費用的具體情況一般來説是實事求是地按照實際相關支出來進行確定。但是一般會根據當事人的實際工傷護理等級評定來進行相關支付費用,具體評定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來判斷。

標籤:工傷 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