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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交通事故

工傷認定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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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報交通事故工傷認定



(一)單位職工因工傷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和舊傷復發)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應及時向參加工傷保險關係所在地的市、縣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十五日內(不論是否治療終結)及時填寫《蘇州市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登記表》,申請工傷認定。


(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單位工傷報告後,應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並在事實調查清楚後的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工傷的決定。

被認定為工傷的,簽發《蘇州市職工工傷認定通知書》。

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