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施工合同糾紛損害責任是什麼?
地面施工緻害的,屬於施工方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造成的,由施工方承擔責任,地面施工緻人損害的民事責任,是指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時,施工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一)必須是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
公共場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動場所,如公共道路、廣場、影視劇場、體育館(場)、商店營業場所、集貿市場等。在公共場所施工,因行人較多,故危險性大,必須設置明顯標誌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與公共道路相連,也是公共危險場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過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為常人通行之處,也是公共危險場所。在道旁或通道上施工,施工人同樣應負有較重的預防危害發生的義務。非在上述場所施工,如在野外,在商店倉庫內施工,造成他人損害應按一般侵權行為處理。
(二)必須是從事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作業
因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在施工現場存在造成他人跌落的危險,法律才作出設置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的要求。如非屬地面上下施工,或僅為地上,或僅為地下,其公共危險程度相對較低,發生損害,按一般侵權行為處理即可。而地面上下施工緻人損害,屬特別侵權行為,須按法律的特別規定處理。
(三)必須是沒有設置明顯標誌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如果施工人已設置了明顯的標誌或採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因受害人過失造成損害的,施工人不負責任。一般而言,採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圈定施工現場、設橫欄、掛紅燈或按行業施工慣例設置其他標誌或採取其他措施,如設專人指揮避開施工重地通行等。
訴訟這是對爭議解決最終方式,爭議方發生爭議後可依法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據司法程序通過調查、作出判決、採取強制措施等來處理糾紛。法院有管轄權的限制,對於建設工程合同的糾紛一般都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專屬管轄,這就是説發生爭議只能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
一、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哪些費用由職工本人承擔工傷職工需要自己承擔下列費用:一、超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以外所發生的費用;二、未經批准擅自轉診轉院治療、急救治脱離危險後未及時轉回統籌地區協議醫療機構的費用;三、...
-
工傷鑑定評不上級如何賠償
一、工傷鑑定評不上級如何賠償工傷職工發生事故傷害,造成身體損傷的,因傷情不一,相關賠償項目也應根據傷情等情況才能確定。勞動者認為傷情嚴重,申請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但如果經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並經過上一級鑑定機構複核,工傷職工的傷情,仍評不上傷殘,那工傷職工的工傷...
-
酒駕工傷保險是否賠償,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一、酒駕工傷保險是否賠償員工發生事故傷害時,有飲酒情節的,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因此不能獲得工傷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
張XX與王XX、通化市二道江區玉林XX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當事人信息 原告:張XX,女,漢族,1971年12月2日生,現住通化市二道江區。 委託訴訟代理人:臧子為,吉林昱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XX,男,漢族,1959年12月20日生,現住通化市。 委託訴訟代理人:崔XX,男。 被告:通化市二道江區玉林XX,住所地:二道江區三道江村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