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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復發多次治療有時間規定嗎

一、工傷復發多次治療有時間規定嗎

工傷復發多次治療有時間規定嗎

工傷復發後,勞動者需要進行治療的,是沒有時間規定的,經過鑑定需要工傷復發的,可以享受相關的待遇。

所謂工傷復發,是指工傷人員經治療,傷病情已穩定或相對穩定一段時間後,又在原工傷部位(傷口)出現與原工傷致病因素有關的活動性病灶和明顯體徵。需要説明的是,復發疾患需與原工傷部位有醫學上的必然聯繫或相一致性方可確認。如因工負傷致股骨頭、頸骨骨折,經治療後骨折癒合,但若干月後原工傷部位出現缺血、壞死等。

為儘量簡化程序,方便工傷職工醫療救治,對於通過一般的醫療診斷,能夠明確認定系工傷復發或能夠明確排除工傷復發的情形的,不再需要進行工傷的工傷復發確認。只有在爭議較大時,可提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予以確認。在具體問題處理上,可通過向有關醫療機構的醫療專家進行諮詢方式解決這一問題。另外,通常所稱的工傷勞動能力鑑定,一般是指傷殘等級鑑定,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待遇掛鈎,與工傷醫療費並不掛鈎,傷殘等級鑑定和工傷復發確認兩者是不同的鑑定項目。

工傷人員經鑑定機構鑑定後,原傷殘部位傷情復發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審核支付。傷情複雜無法核定的,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工傷復發確認聯繫單》交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人員向鑑定機構提出工傷復發確認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復發確認申請表》;

2、《工傷認定書》;

3、《鑑定結論書》;

4、《工傷復發確認聯繫單》;

5、診療工傷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相關材料。

二、工傷賠償項目有哪些

(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指的是勞動者因為工作的原因從而導致人身傷害,而一些比較嚴重的工傷可能會造成殘疾或者是一些持續性的影響,而工傷復發就是屬於後續的影響之一,當復發需要治療,需要經過鑑定以後,才能夠獲得相應的遇。

標籤:復發 時間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