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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最慢需要多久能解決?

工傷糾紛最慢需要多久能解決?

通常情況下,工傷賠償一般是需要大概一年的時間才可以拿到手。但是一年時間只能起到參考的作用。因為無法確認在工傷認定和申請工傷賠償的,這些環節當中可能還會發生爭議。

工傷賠償通常包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以及工傷賠償等三個步驟。

1、工傷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

2、勞動能力鑑定

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才能做鑑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共需240天。

3、工傷賠償

勞動部門審核要一個月左右。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時間拿到工傷賠償。如果在程序上發生爭議,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如果是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內遭受人身損害的,一定要及時的送往醫院治療,並且用人單位或者是勞動者及其近親屬,都可以向有關機關申請工傷認定,一般被認定為工傷,勞動者就可以根據勞動能力的傷殘鑑定結果來請求工傷保險以及用人單位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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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糾紛 最慢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