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工傷鑑定多久可以拿到錢
做完工傷鑑定多久可以拿到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做完工傷鑑定多久可以拿到錢?
1、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出來後多久可以領取傷殘待遇,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如用人單位依法繳納了工傷保險,工傷待遇分別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直接按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即可,工傷保險基金承擔部分需要按相關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報支付手續,經審批無誤後才能發放。
3、一般來説,各地方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會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申報的材料齊全,正常情況下,三十天以內勞動部門會處理完畢。
二、單位拖延不支付工傷賠償金該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雙方沒有達成協議,那麼雙方的爭議受仲裁時效約束。但是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了,就不再受仲裁時效的約束了。雙方達成了協議,如果對方不履行協議,就相當於違約,可以起訴到法院,這時候的糾紛不是在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內了。
雙方若之前已經達成賠償協議,無需再仲裁,直接起訴即可。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這是節約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説明雙方已無爭議,債權債務關係已經確定,只待履行即告消滅。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依據該賠償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因工傷賠償事項已轉變為債權債務關係,可以不經過勞爭議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請仲裁期限的限制。
在現實生活當中,理論上來説工傷鑑定完畢以後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就應該可以拿到錢的。但如果公司不配合,職工要通過法律的形式來維權的話,就算是工傷鑑定完畢了也很有可能還要長達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和公司打官司的,如果想盡快拿到錢的話還是應該有專業法律人士的幫助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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