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出來公司拖延該怎麼辦

工傷鑑定出來公司拖延該怎麼辦

工傷是每一個勞動者都不願承受的痛,這類傷害對勞動者的身體和今後生活都帶來不小的影響。我們除了進行積極的治療外,還應向相關單位進行相應的索賠工作的辦理。那工傷鑑定出來公司拖延該怎麼辦呢,下面小編就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工傷鑑定出來公司拖延該怎麼辦

1.如單位拒不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個人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然後鑑定傷殘等級,按傷殘等級獲得工傷賠償。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賠償依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勞動者可拿出相應的證明,到勞動鑑定部門進行相應的申請。來獲得相應的工傷鑑定證明,有了合法的工傷證明,勞動者就可以向社保單位和公司申請相應的工傷傷害賠償。如拒不辦理,可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標籤:工傷 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