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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要多長時間能下來

工傷鑑定要多長時間能下來

對於工傷,相信大家都清楚這是由於在工作中受到的傷害,需要進行工傷的鑑定,鑑定通過之後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來對工傷的賠償等一系列工作,而關於工傷的鑑定,法律對其的規定也是比較具體的,今天小編主要給大家整理一下關於鑑定時間的問題,看看工傷鑑定要多長時間能下來,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工傷鑑定多長時間才能做完?

交了申請,等勞動管理部門通知後,受傷的勞動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勞動能力鑑定。做完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要在六十日內作出鑑定結論。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日。費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相關條款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二、工傷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説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相信通過閲讀以上這些資料,大家對於工傷鑑定要多長時間能下來這個問題也是有所瞭解了吧,工傷鑑定的時間一般是60天,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30天,這也是針對一些特殊情況的特殊處理。如果有這方面需要的小夥伴,可以參考以上這些資料,此外還要注意工傷鑑定的其他一些規定,保障好自身的權益,如有處理不好的問題也可以請專業的律師來解決。

標籤:多長時間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