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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傷脊柱傷殘鑑定分為幾級?

一、關於工傷脊柱傷殘鑑定幾級?

關於工傷脊柱傷殘鑑定分為幾級?

脊柱受傷工傷傷殘鑑定標準可分為5到10級。職工在發生工傷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依法進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其中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應依照勞動能力鑑定部門出具的傷殘鑑定,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待遇。

1、5級: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

2、6級:脊柱骨折後遺小於30°側彎或後凸畸形,伴根性神經痛;

3、7級: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4、8級: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穩定性骨折;

5、9級:兩個以上橫突骨折;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於1/2者;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後;1~2節脊柱內固定術;

6、10級: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徵者。

二、員工被定為五級工傷賠償金標準是多少?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綜上所述,職工在單位幹活受傷,脊柱受傷是比較嚴重的情況,一般來説,傷殘等級在五到十級之間,職工在傷情穩定後可以去申請工傷鑑定,等鑑定意見出台後,單位就為其辦理賠償手續,支付傷殘賠償金、醫療費、停工留薪工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