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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發工傷怎麼走流程

復發工傷怎麼走流程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為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為,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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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流程怎麼走

首先,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所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其次,工傷認定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