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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摔跤工傷

上下班摔跤工傷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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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自己摔跤可以認定工傷嗎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申請認定工傷的,申請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且認定書中受傷職工承擔的事故責任為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這樣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認定】: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種認定情形:  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