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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

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2018將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相比之前分別增長23.0%、19.6%、18.7%。年平均上調幅度分別為7.1%、6.1%、5.8%。將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3元/小時、17.4元/小時、18.7元/小時,相比之前分別增長23.5%、20.8%、19.1%。年平均上調幅度分別為7.3%、6.5%、6.0%。

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佈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