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地域管轄權按照怎樣的原則分配?
經濟仲裁管轄原則:
勞動仲裁管轄爭議是勞動爭議常碰到的一個問題。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廣東省的一些規定,本地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形式有以下4種。
一、地域管轄
又稱地區管轄,以行政區域作為確定勞動仲裁管轄範圍的標準。地域管轄又分為三種:
1、一般地域管轄。指按照發生勞動爭議的行政區域確定案件的管轄,這是最常見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轄。指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由某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工資關係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3、專屬管轄。指法律法規規定某類勞動爭議只能由特定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如在我國境內履行於國(境)外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員會管轄;又如,一些地方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由設區的市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
二、級別管轄
指各級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的分工和權限。一般分為:區(縣)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本區內普通勞動爭議;市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外商投資企業或本市重大勞動爭議。
三、移送管轄
指勞動仲裁委員會件受理的自己無管轄權的或不便於管轄的勞動爭議案件,移送有權或便於審理此案的勞動委員會。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規定,區(縣)級勞動仲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將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報送上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處理。
四、指定管轄
指兩個勞動仲裁委員會對案件的管轄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報送共同的上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由上級部門指定管轄。
司法機關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有屬於其他司法機關審理的案件時,需要把屬於自己審理的部門結束之後,再進行移送,移送案件時,必須將案宗一併到庭移交,否則對方可以拒收。
-
經濟仲裁答辯書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採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
-
經濟仲裁地域管轄權按照怎樣的原則分配?
經濟仲裁管轄原則:勞動仲裁管轄爭議是勞動爭議常碰到的一個問題。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廣東省的一些規定,本地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形式有以下4種。一、地域管轄又稱地區管轄,以行政區域作為確定勞動仲裁管轄範圍的標準。地域管轄又分為三種:1、一般地域管...
-
經濟仲裁的性質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採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
-
中級經濟法經濟仲裁與訴訟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