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實行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嗎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1.54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
-
行政案件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
-
財產保全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
-
法院強制執行期限
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
-
法院判決不執行的後果
如果是有能力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情況嚴重的,可能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