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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有哪些區別?

保險行業在現今社會發展趨勢如火如荼,保險已經發展出了一個龐大的結果體系,經營的險種也日益豐富,逐步涉及到人們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那麼大家是否瞭解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有哪些區別?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有哪些區別?

一、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有哪些區別

1、意外傷害保險不是由國家承擔責任,而是由商業保險公司與投保人雙方以契約的形式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一旦契約到期,保險責任即自行終止。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一般來講,勞動者個人不必繳納任何費用,發生工傷後也能夠從國家、社會和單位得到必要的補償。

2、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額則是根據保險公司“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則進行的。而工傷保險是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為對象,用人單位都必須參加,具有強制性。

3、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所有人為對象,實行自願投保的原則。工傷保險待遇是在勞動者為社會盡了勞動義務發生工傷後發放的,它的水平是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4、人身意外傷害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決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交費的多少而決定,投保人只要有繳費能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投保金額不論多少都是可以的。

5、工傷社會保險是一種政府行為,而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行為。工傷保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僅滿足於被保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勞動期間的工資標準。

二、 意外傷害險

但是意外傷害險是指人的身體和生命受到外來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傷害後,根據投保對雙方約定的契約和投保額,從保險公司獲取相應的賠償。

三、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者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第四條 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1、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2、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3、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4、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上述即為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的含義和區別。總之,意外傷害險具有臨時性和自願性,保障額度也全部取決於保險人的意願:而對勞動者而言,工傷保險具有基本性和強制性。二者互不矛盾,可以互相補充,但是不能相互代替。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工傷保險 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