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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產假休多少天?

產假1.62W

一、產假休多少天

法律規定產假休多少天?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二、生育保險

生育就醫手續

確認女職工在懷孕16周後,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由用人單位到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定點醫院。

生育津貼

以生育時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記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30(天) 假期天數。

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的產科併發症按核定數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 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對於女職工來説,在懷孕期間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請產假,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方面也需要給予懷孕女職工產假,同時保障其在產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原則上不能因為女職工懷孕需要休產假,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當然,本身懷孕女職工有特殊情況,比如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除外。

標籤:法律 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