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節假福利 > 產假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否同時發放

產假7.34K

生育小孩是很多女性的。國家有出台過關於生育期間女人工資發放的條文,那麼生育期間女人能否同時得到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呢?這個問題相信大家都想了解一下,接下來就由本站小編為您介紹一下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否同時發放這方面的知識。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否同時發放

一、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否同時發放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有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發放的工資。

二、生育津貼怎麼計算 

女職工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產假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標準以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基數(即用人單位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的平均值)計算:正常分娩(含懷孕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三個月生育津貼;難產(含剖宮產)的,享受三個半月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一個半月生育津貼;懷孕不足4個月流產或患子宮外孕的,享受半個月生育津貼。

女職工分娩、流產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並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用人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在按規定設置婦產科的醫療機構或計生技術服務機構生育、流產(引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符合計劃生育規定。

三、生育保險怎麼繳納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0.8%的比例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通俗地説,所有涉及的單位,即使沒有女職工,均應繳納生育保險費。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間從生產或手術之日起計算,時效為6個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參保職工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進行審核,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予以一次性計發;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告知當事人。

通過對以上內容的瞭解,相信大家都女人生育期間的津貼和產假工資發放都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本站網站查閲一下這方面的內容,也可以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