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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兩年算自動離婚嗎

這個問題其實很多人誤解了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的定義,認為只要分居兩年以上,就算已經解除婚姻關係,其實這完全是錯誤的。

分居兩年算自動離婚嗎

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是按照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廢止)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不能適用該規定。

換種方式來説,未辦理法律規定的離婚手續,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動離婚。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可以協商,就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領取《離婚證》,如果無法協商,就到法院起訴離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