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證據有哪些
損害賠償的證據主要包括:
1、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
2、由過錯方所在的居(村)委會或其所在的單位出具的其與他人同居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相稱共同生活的證明。
3、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
4、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鑑定書。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其他關於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
6、左右鄰居的證詞。
7、能證明一方有過錯事實或行為的照片。
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相關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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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離婚協議是有效的
離婚協議要就子女財產以及共同債權債務進行明確,可以請律師幫你起草以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問題進行分配。離婚協議要以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後才有法律效力,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若你們的離婚協議已經經民政局辦理離婚,或者經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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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期是否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可以提出。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一規定説明幾個問題:一是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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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離婚精神賠償標準的範圍:1、精神痛苦的賠償。精神痛苦是純粹精神利益的損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財產損害。這種損害是無形的,無法用金錢衡量。但是,財產補償可以成為滿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質手段。通過金錢補償,可平復受害人精神創傷,慰籍其感情,通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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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財產協議有效嗎
1、離婚協議要就子女財產及共同債權、債務進行明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子女撫養及財產進行分配。2、離婚協議要以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後,才有法律效力,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3、若你們的離婚協議已經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有就法律效力了,對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