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離婚協議是有效的
離婚協議要就子女財產以及共同債權債務進行明確,可以請律師幫你起草以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問題進行分配。離婚協議要以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後才有法律效力,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若你們的離婚協議已經經民政局辦理離婚,或者經法院判決就有法律效力了,對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訴要求對方按協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解釋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4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一個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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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離婚協議是有效的
離婚協議要就子女財產以及共同債權債務進行明確,可以請律師幫你起草以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問題進行分配。離婚協議要以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後才有法律效力,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若你們的離婚協議已經經民政局辦理離婚,或者經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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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期是否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可以提出。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一規定説明幾個問題:一是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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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離婚精神賠償標準的範圍:1、精神痛苦的賠償。精神痛苦是純粹精神利益的損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財產損害。這種損害是無形的,無法用金錢衡量。但是,財產補償可以成為滿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質手段。通過金錢補償,可平復受害人精神創傷,慰籍其感情,通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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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財產協議有效嗎
1、離婚協議要就子女財產及共同債權、債務進行明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子女撫養及財產進行分配。2、離婚協議要以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後,才有法律效力,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3、若你們的離婚協議已經民政局辦理離婚後或經法院判決,有就法律效力了,對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