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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結婚的條件包括同性嗎

中國《婚姻法》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對象的條件是男女,同性戀不屬於法律規定的男女。

禁止結婚的條件包括同性嗎

我國的《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説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至少以下幾種情形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終止的人。這種人結婚可能就涉嫌重婚罪。

(二)、低於法定婚齡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四)、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説的近親結婚。

(五)、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一概而論予以否定,但必須事先明確告訴對方。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的,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法院應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