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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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婚的必備條件有:
①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②達到法定婚齡;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
(2)結婚的禁止條件如下:
①當事人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②當事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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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什麼辦理條件
律師解析:再婚登記結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方年滿22週歲,女方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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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與軍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律師解析:1、由軍人向單位提交結婚申請表2、結婚申請經逐級審批同意後,政治部門向非軍人單位發調函審查3、非軍人單位審查情況返回部隊,經部隊審查合格後通知軍人單位4、向軍人單位遞交申請結婚表(男女各一張)5、男女雙方進行婚前檢查(必須進行),並向軍人單位提交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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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網上隨時預約
律師解析:結婚的法定程序的規定: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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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
律師解析:如下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即男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早於二十週歲;2、雙方為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3、一方或雙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續的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4、其他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