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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無力償還老公贈予的錢財怎麼辦?

小三無力償還老公贈予的錢財怎麼辦?
律師解析:儘快對小三提起贈與合同糾紛之訴。
如果能夠協商可儘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
首先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3)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債權人命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
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
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這就可以很好的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
民法典》規定:
“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
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
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説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