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買的房子,離婚後該要怎樣分配?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1.77W
律師解析:需要分情況討論:
1、若雙方此前簽署過婚前財產協議或婚內財產協議,或者離婚時已經對房屋達成一致意見,那麼通常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進行處理。
2、若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婚前由一方出資購買房產,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並還清貸款或全款購買,此種情況下視為一方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若婚前由一方全款出資購買,婚後變更產權人為雙方共同共有,那麼此種情形下,通常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需要提醒您,實踐中法官除考慮房屋來源、房屋性質、房屋貢獻外,還有可能會依照照顧女方、無過錯方原則予以適當傾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若雙方此前簽署過婚前財產協議或婚內財產協議,或者離婚時已經對房屋達成一致意見,那麼通常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進行處理。
2、若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婚前由一方出資購買房產,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並還清貸款或全款購買,此種情況下視為一方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若婚前由一方全款出資購買,婚後變更產權人為雙方共同共有,那麼此種情形下,通常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需要提醒您,實踐中法官除考慮房屋來源、房屋性質、房屋貢獻外,還有可能會依照照顧女方、無過錯方原則予以適當傾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户主一方拿着離婚證可以給分本嗎?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憑離婚證可以分户,離婚後,一方申請辦理分户手續,對方不提供户口本,主張分户的一方可以憑離婚證,離婚協議,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説明情況,申請辦理分户手續。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
-
離婚後沒有房能不能原址分户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1、離婚後可以在原址分户,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3、如果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户主或者本人應當到户口...
-
父母離婚 兒子判給父親,女兒判給母親 這樣兒子能繼承母親的房產嗎?
律師解析:如果母親沒有留下遺囑將房產留給其他人,那麼您兒子還是可以繼承母親的房產的。離婚後子女判給一方,子女和另一方依然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親子關係並不會因與配偶離婚而解除,即使兒子判給父親,您的前妻依然是您兒子的母親,基於此,在離婚後兒子的母親需要支付兒...
-
無犯罪記錄證明別人可以開嗎
律師解析:無犯罪記錄證明可以委託別人辦理。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複印件,需求單位蓋有公章的申請公函。如果委託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近親屬,憑委託書、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申請辦理;委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