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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分為兩種情況: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一、房屋不存在貸款,這種情況比較簡單,帶上產證及身份證明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

二、房屋存在貸款,這種情況稍微複雜些,通常情況下需要還清貸款後才能加名,部分銀行可以允許未還清貸款的情況下加名,這種情況下建議問清當地銀行規定後再行實施。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