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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承租婚後共同財產買的房屋要如何認定

婚前承租婚後共同財產買的房屋要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婚前承租婚後共同財產買的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使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