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因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起訴離婚有以下程序:
1、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2、寫一份起訴狀;
3、攜帶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繳納訴訟費用;
5、等待法院通知開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因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