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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家暴起訴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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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家暴起訴的流程是什麼

離婚家暴起訴的流程是什麼

家暴起訴離婚流程首先是需要通過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的方式來進行處理,這件事就是開庭審理和作出判決。遭遇家暴起訴離婚程序怎麼走:因家庭暴力想離婚首先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無過錯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醫院的病歷、報警記錄,還有以前發生家庭暴力的相應證據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附:因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流程因家庭暴力起訴離婚而經過三個階段:起訴——答辯——開庭審理。第一階段:起訴階段。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離婚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後要離婚的,如果就離婚的相關問題協商不成的,就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而提起離婚訴訟後,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離婚民事案件,案件的當事人是需要出庭審理的,就算委託了代表人的情況下,當事人能出庭審理的,不得缺席案件的審理工作,如果被告不出庭的,法院會向被告以出傳票,經兩次傳票後仍然不出庭的,法院就會拘傳,經拘傳後仍然不出庭的,法院就會作出缺席判決,但會不會判決雙方離婚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

如果原告有確鑿的證據證明男女雙方已經感情破裂的,例如有重婚的行為、有家庭暴力的行為、有分居2年的行為等,法院一般是會判決雙方離婚的,法院的離婚判決書相當於離婚證,自判決書生效後,男女雙方終止婚姻關係。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因為家庭暴力而想要離婚是合法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可以採取訴訟方式要求離婚。先提起訴訟方式,需要提起民事訴訟,然後才能進行以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