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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轉包違法嗎?

從事建築工程行業的人可能都會接觸到轉包,很多人會有這樣一個疑問,轉包到底違法嗎?是否這個問題也正好睏擾着你呢?下面就和本站的小編一起來解開這個疑問吧。

建築工程轉包違法嗎?

建築工程轉包違法嗎?

轉包是指工程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未獲得發包方同意,以贏利為目的,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並不對所承包工程的技術、管理、質量和經濟承擔責任的行為。由於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者進行工程建設,以致造成工程質量低下、建設市場混亂,所以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均作了禁止轉包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程度民事責任的方式,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中國《建築法》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

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從而將此兩類行為定性為違反行政法禁止性規定的行為,而《民法典》也有同樣規定禁止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實際取得的收益,根據建築立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類同於出借建築法定資質的建設施工企業因出借行為取得的利益,和無資質建築企業因借用資質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屬於非法所得,應由法院在訴訟中予以收繳。對此,在實踐中要嚴格把握承包人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的外延範圍。

結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8條第2款規定,違法分包,是指:

(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直接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他人。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中,應限制在上述範圍內認定承包人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的行為。

閲讀完本文後,我們可以知道,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他人、或以將工程全部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轉包他人,都是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係,這樣的行為就是合法的。如果你還有任何疑問或需要任何法律幫助,歡迎使用我們本站的在線法律諮詢平台,我們定將竭誠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