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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備案中的人員選擇的要求是什麼?

一.施工合同備案中人員選擇的要求是什麼?

施工合同備案中的人員選擇的要求是什麼?

施工合同備案中人員選擇的要求是備案的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是指項目負責人(註冊建造師)、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備案標準是指施工單位辦理施工合同網上備案時,要求網上備案的現場人員標準。依法招投標的工程,網上備案的項目負責人須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人員一致。現場施工時,施工單位還應根據工程規模、工程技術難度、工程進度、工期要求等,完善施工項目經理部人員配備。質量、安全監督等機構應加強現場人員配備及履職情況的檢查。

二.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變更要求

關鍵崗位人員變更需在施工合同備案系統中辦理。未經發包人同意及中標(開工)後沒有辦理網上合同備案的,關鍵崗位人員不予變更。所有投資性質的工程(含政府投資項目和民營投資項目),在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交工)之前發生人員變更的(以網上辦理在線工程竣工或交工申報為準),變更人員信息將被鎖定6個月(因發包單位原因停工的除外)。

人員變更時,需在施工合同備案系統相應模塊中,提交“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變更申請表”及填表説明中要求的有關變更附件材料。因發包單位要求變更的,發包單位需在申請表中將變更人員現場不能按約履職等違規情形進行描述,經建設主管部門確認後,需對變更人員記錄不良行為後再予變更;因關鍵崗位人員變更註冊單位的,需在申請表中説明中止勞動合同的原因,並附原註冊單位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材料;因發包單位原因工程停工3個月以上的,需由發包單位將停工主要原因在申請表中進行描述,經合同備案機構現場踏勘並在變更表中出具踏勘意見並附施工許可管理部門批准的停工意見後,方可辦理。

三、建築工程要求備案的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9、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並出具認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1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12、有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檔案驗收認可證》;

13、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供備案的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現在對建築企業的關鍵崗位人員的備案要求還是很嚴格的,施工的專業性和安全性要求也是越來越高,只有高標準才能出好的工程,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要求施工現場要配備技術人員、施工員、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