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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項目內部承包分包合同

建築工程項目內部承包分包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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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上的內部承包合法嗎

合法,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是建築企業為提高企業生產力所採用的一種經營模式。施工企業將其承包的工程以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的形式,轉交由企業內部人員進行實際施工,內部承包人自負盈虧,施工企業則收取一定管理費。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十條
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依法簽訂分包合同,並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必須明確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支付。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