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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保修期時間從何算起

工程質量對我國的每一個公民和國家的安全都尤為重要,我國規定相關的工程質量保修期應從工程交付之日算起。在一段時間內對工程的各個部位進行相應的保修。相應的工程質量保修時間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進行保修。下面小編就工程質量保修期時間從何算起,這類罰款問題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工程質量保修期時間從何算起

一、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從什麼時候算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業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交付使用後,對業主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第3款規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同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8條規定:“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從以上規定可知,在建設工程正常竣工驗收的情況下,保修期的起算時間為:以參加竣工驗收各方正式簽署驗收合格報告之日為保修期的起算時間。但在建設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驗收的情況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4條的規定來推定。如果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保修期從該日起算;如果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保修期從轉移佔有之日起算;如果因為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建設工程無法完成竣工驗收的,則保修期不能起算。

二、當竣工日期與實際交付日期不一致時,保修期該如何計算

如商品房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後,房屋的預售剛剛開始或者還沒有完成,有的房屋預售可能要數年才能完成。如果保修期按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則可能購房者購房時保修期將要到期或期限已滿,對於購房者來説,就會享受不到或者享受很短時間的保修服務,這對購房者明顯不公平。

因此,建設部《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制度的規定》

第6條規定:“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於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延長保修期。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只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5條規定的保修期限為:“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衞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抹灰層脱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次期;衞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户自行約定。”

同時,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這類事件的計算應根據具體的建築不同的部位進行相應的計算,對工程在一段時間內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維修,保證工程建築物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