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程質保金的規範是如何實現的?
工程質保金是為了保證工程質量而產生的。我們依照這個邏輯來思考,為保證工程質量我們提出了工程質保金的概念;那關於工程質保金的規範,我們又是如何實現的呢?這類問題必須依靠法律的約束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下面我們來看看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一、關於工程質保金的規範是如何實現的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二、工程質保期的相關規定
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
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由上文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質期都有嚴格且明確的規定,正是因為這些規定的約束,才能實現關於工程質保金的規範。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了質量問題需要用到質保金又不知如何應對,大家可以參照上文中的法律條文。
-
建設工程質量保脩金管理辦法是怎樣規定的?
一、建築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是怎樣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三)保證金...
-
工程質量事故司法解釋有哪些?
為了使工程的質量得到保障,與工程相關的各方單位需要對會影響工程質量的各項因素進行防範,且需要進行嚴格按照既定的規定進行施工以及驗收,但儘管如此,工程質量事故依舊時有發生,因而相關國家機構制定了工程質量事故司法解釋,對處理工程事故的辦法進行了規定。一、《...
-
工程質量事故追究辦法是如何規定的?
工程驗收單">工程驗收單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請">工程款支付申請雖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各單位都採取了適當的方式,監督工程的實施,以此達到確保工程質量...
-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有哪些?“質量保修期是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算。有別於質量缺陷責任期(質量缺陷責任期是從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算)。”二者之間可能存在重疊現象。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