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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到掛靠公司了不給錢怎麼辦

一、工程款到掛靠公司了不給錢怎麼辦?

工程款到掛靠公司了不給錢怎麼辦

按程序和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工程款只能通過中標單位的帳户結算。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到法院起訴解決。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二、掛靠公司的規定

掛靠公司是指依附於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一般理解為單位或個人利用其他單位的名義或資質,以掛靠方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掛靠方繳納一定費用的行為。

(一)掛靠人承擔上繳管理費用的義務

被掛靠企業只享有收取相對較小數額固定收益的權利,但卻承擔了相當大的風險,一旦掛靠人經營上違約或侵權,勢必給被掛靠企業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正是這種實質上的不平等和潛在的風險性,引發了實踐中的大量糾紛。從統計資料來看,因掛靠經營所引發的法律糾紛中,最常見的兩種類型是:

1、掛靠單位在對外合同中發生糾紛,第三人首先追究被掛靠企業的責任。

2、掛靠人以被掛靠企業名義對外交易產生債務後,債權人會以被掛靠人作為債務人,要求其承擔清償責任。

如何有效規避掛靠產生的風險,掛靠經營現象普遍存在,完全禁止的可能性較低,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可通過以下措施將掛靠經營的法律風險控制在企業可承受的範圍內:

(1)簽訂書面經營協議。明確掛靠人和被掛靠人的權利義務,尤其是明確掛靠人以被掛靠人名義對外經營中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在實際發生糾紛之後,最大程度上保護被掛靠人的合法權益;

(2)加強資質證照管理。嚴格管理被掛靠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税登記證、地税登記證、開户銀行許可證等“五證”,禁止向掛靠人提供“五證”電子版本;

(3)加強授權委託管理。禁止向掛靠人簽發常年授權委託證書,應做到授權委託證書一事一簽發,明確授權權限及期限;

(4)對掛靠人的經營行為實行動態監管。一旦發現掛靠人的經營行為超越了經營協議的範圍或者授權委託書的權限,被掛靠人應積極採取措施,通過解除經營協議、向掛靠人的交易對象發出聲明等形式,最大程度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工程款到掛靠公司了不給錢怎麼辦的解答,以及掛靠公司相關知識的介紹。通過上述可以瞭解,當事人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通過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向法院上訴要求還款,然後由法院作出判決。大家在面對工程款這種問題的時候一定要積極採取措施,以免錯過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