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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去討拖欠工程款,有哪些範圍

一、索要工程款前提: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結果要合格

怎麼去討拖欠工程款,有哪些範圍

我國法律規定,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解除均不影響工程款的支付,只要最終建設施工合同經竣工驗收合格包括修復後的),承包人就有權請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二、索要工程款對象:

發包人、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可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

三、索要工程款時效:

工程款如超過訴訟時效2年,施工方將喪失勝訴權對方可以此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訴訟時效為2年,這是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訴訟時效可以延長,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主張預付款或進度款,則從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起算;如果主張結算款,則從結算完成後的約定付款之日起算。

四、索要工程款範圍

墊資和利息施工過程存在墊資行為的若雙方對墊資沒有特殊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雙方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五、充分運用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六、發包人惡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權訴訟有些發包人往往以對外債務收不回來為藉口表示無力支付工程款,對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

《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提起代位權訴訟需注意以下問題:

1、承包人與發包人已經辦理了工程款結算手續,發包人確實應當支付工程款而沒有支付。

2、行使代位權的前提是:發包人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又不以訴訟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其到期債權,導致承包人不能拿到工程款。

3、承包人的工程款已經超過付款期限,發包人仍然沒有支付。

4、發包人的債權不是基於扶養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而產生的諸如繼承的債權。

以上就是小編關於怎麼去討拖欠工程款的一些建議,討回拖欠工程款一定要使用符合法律法規的方法進行維權,切勿使用暴力恐嚇等非法手段,否則只會得不償失。在討工程款中,我們應該要注意我們應該去向哪些責任人進行追討,同時責任人不付款,可以向相關法院進行起訴,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錦州律師。

標籤:拖欠 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