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訴訟管轄

追討欠款訴訟期限是多久,催討欠款有哪些方法?

訴訟期限顧名思義就是在訴訟過程中的時效,這在以訴訟方式解決法律糾紛的時候是很重要的。那麼對於追討欠款來講,具體的訴訟期限也就是訴訟時效是多久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追討欠款訴訟期限是多久,催討欠款有哪些方法?

一、追討欠款訴訟期限是多久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權利人的權利本身(即實體權)仍然存在,但訴權歸於消滅,當事人的請求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即所謂“喪失勝訴權”,且因訴權消滅不能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國家不再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債務人的債務成為“自然債”。這種制度就是訴訟時效制度,其實質在於對民事權利的限制。

(一)我國法律對訴訟時效期間的不同規定。《民法典》、《民法典》分別規定,對買賣合同中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租賃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毀損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對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4年;其他情況除有關法律的特別規定外,應適用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即為2年。

也就是説,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催討欠款的訴訟時效是2年。

(二)弄清“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以及“訴訟時效的中斷”的含義。《民法典》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二、催討欠款有哪些方法?

1、和對方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並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藉口拖延還款,那麼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的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最重要的是要賦予這個協議以強制執行的效力。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還不還款的話,可以由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當然要有這樣的效力,還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如果有這樣的還款協議,那麼一旦到期,債權人可以依據協議的條款直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這樣的條款也可以在債務關係確立的時候就一併寫入合同中。

2、在提起訴訟時同時要求訴訟保全。

所謂訴訟保全就是隻在提起訴訟的時候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以保證訴訟獲勝方能夠在訴訟中獲取最大的權益。一旦法院接受了訴訟保全的申請,那麼法院就會馬上凍結被保全方的資產,諸如銀行存款,到期債權等等直到訴訟程序終止。在幾個月中失去大量的流動資金,在經濟社會中是非常致命的。

一般來説被保全的當事人如果債務關係明確的話,為了儘量減少損失會盡快還款,因為即使官司打下去結果也不會兩樣。而這樣做對於債權人而言,其合法權益的維護就有了很好的保障。

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於,申請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係的明確有效的證明,還要求有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擔保和負擔保全的費用。所以在債務關係不是非常確鑿的情況下采用訴訟保全時應當謹慎。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追討欠款的訴訟期限也就是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要是當事人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期限起訴的話,則就會喪失勝訴的權利。因此在這方面要多多注意。更多追討欠款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