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鑑定 > 交通事故鑑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劃分依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劃分依據

出現道路交通事故以後,在進行一段時間的醫療期以後,需要在相關的鑑定部門確定傷殘等級。對於交通事故的傷殘等級,道路交通法明確了具體的劃分依據。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有關的傷殘鑑定標準的劃分的問題。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劃分依據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牀;

4.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的傷殘等級一共是十級,每一級的劃分依據和標準都是明確的。瞭解交通事故等級的劃分標準可以確保鑑定結果的準確性。對於交通事故的鑑定你還需要了解鑑定的流程以及材料的內容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