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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撫養費標準2021年有何變化?

山東省撫養費標準2021年有何變化?

隨着人們生活的發展,離婚這個詞已經不再是新鮮詞,四十歲的離婚夫妻佔據比例逐年的上升。山東省撫養費標準有沒有新的規定與變化成為準備離婚或者已離婚人士關注的重點。撫養費的支出成為離異人士的一筆開支,對於重組家庭來説,是值得考慮的問題。今天小編帶大家學習一下。

一、撫養費的含義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撫養費”,顧名思義,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基於夫妻離婚後,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係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

但是,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時間應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號法釋作出如下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中指及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學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和“喪失或者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子女的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發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計算。山東省撫養費標準2018年的調整也是為了更好保障撫養方權益。

二、山東省年撫養費的新規定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二條: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縣級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山東省撫養費標準2018年的變動事項符合社會的發展。

第四十三條 對不具有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基數的三至四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離婚撫養費的標準成為在離婚談判過程中重要的問題。離婚的財產分割和孩子的歸屬問題,如果可以協議解決是最好的,如果不可以需要走上訴訟離婚的道路。山東省撫養費標準變化是一步步完善相關規定。具體撫養費的支付問題可諮詢專業律師。

標籤:山東省 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