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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可以代簽離婚嗎?

一、監護人可以代簽離婚嗎?

監護人可以代簽離婚嗎?

不可以,首先離婚分為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能協議離婚的話,那雙方簽字即可辦理。如果協商不行,可以進行訴訟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找別人代簽離婚協議是不行的。簽署離婚協議的權利屬於一種與身份相聯繫的嚴格的法律行為,有着明顯的人身權利的特徵。只有具有夫妻身份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辦理離婚協議,絕對不能讓別人代辦。即使讓別人代辦,婚姻登記機關也會拒絕辦理。

二、協議離婚的流程有什麼?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於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並由雙

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

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監護人不可以代簽離婚,協議離婚有三個步驟:當事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離婚登記和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需要按照屬地管轄規定,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其離婚手續是否齊全。對符合條件且自願離婚的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併發放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