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離婚後不給小孩撫養費?

離婚後不給小孩撫養費?

單親家庭就是離過婚的家庭,我國對單親家庭的孩子都有一定的照顧。那麼關於離婚後不給小孩撫養費怎麼辦?離婚之後,子女父母的義務權利都是不會根據離婚而終結喪失的,所以對於孩子的撫養費還是要依法支付的,否則可以強制執行。

一、離婚後不給小孩撫養費怎麼辦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前夫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民法典》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説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強制執行的辦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離婚後不給小孩撫養費怎麼辦?如果生活中又遇到自己的爸爸或者是媽媽離婚了但是撫養自己的一方的另一方不給自己撫養費,那麼可以請求其支付撫養費,如果還是拒絕的,可以請求法院幫助,申請強制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