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什麼是親權及親屬權?

什麼是親權及親屬權?

一、什麼是親權?

親權是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撫養和財產管理的權利。父母共同為未成年子女的親權人。

親權主要有以下內容:

1、對子女的人身權利。

①對子女身心的養育教化權。為使子女在德智體美諸方面健康成長,親權人有養育權和教化權。關於教化,不僅包括心智和體魄的培育,而且包括養成良好的品德和審美能力,特別還應注意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精神純正權,使他們免於接觸宣揚色情、恐怖、殘忍和迷信的影視讀物,防止他們沾染賭博、吸煙、嗜毆、吸毒、流浪等不良的習氣。

②獎徵權。當子女在學習、道德等方面取得進步時,親權人可以對子女予以獎勵;當未成年人沾染不良習氣時,親權人有懲戒權,可以給予必要的家庭處分。必須注意的是,懲戒權的行使不得濫用,不容許虐待行為和不人道的體罰。

2、財產上的權利

①財產管理權,父母負有對未成年子女的財產進行管理的權利,以使財產不受破壞和流失。

②使用收益權。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父母有權支配使用子女財產並收益。

③處分權。為了子女利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處分子女的財產。

3、其它權利,如姓名設定權、失蹤和死亡宣告權等。

二、什麼是親屬權?

親屬權是指父母與成年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間的身份權。

根據不同類別,親屬權有如下內容:

1、父母與子女之間:①父母對精神病成年子女有撫養權;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權;③父母子女間互有行為能力宣告、失蹤宣告和死亡宣告申請權,以及一方失蹤後的財產代管權。

2、①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喪失親權保護的未成年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教育權。②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權。③互有繼承權、行為能力宣告、失蹤宣告和死亡宣告申請權,以及一方失蹤後的財產管權。

3、兄弟姐妹之間:①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推動親權保護的未成年北、妹有撫養教育權;②互有繼承權、行為能力宣告、失蹤宣告和死亡的申請權,以及一方失蹤後的財產代管權;③由兄、姐撫養成人的弟、妹對於喪失勞動能力不能獨立生活的兄、姐有撫養權。

標籤:親權 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