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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親屬範圍有什麼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於三代以內的親屬。範圍如下: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緣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的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雖然在名義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稱,但實際並無血緣關係;
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親屬範圍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