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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有什麼辦法要回撫養權?

一、離婚後有什麼辦法要回撫養權?

離婚後有什麼辦法要回撫養權?

1、法律允許離婚夫婦變更子女的撫養權。具體包括兩種方式:

(1)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2)雙方達不成協議或者只有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2、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二、哺乳期內孩子歸男方撫養的情況有哪些?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髮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髮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後,是不用母乳餵養的。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綜上所述,雖然是夫妻離婚的時候對撫養權已經進行了約定,但是如果之後發生一方不利於撫養的情況,比如患上重病,或者失去勞動能力等,當事人可以要回孩子撫養權,先可以和對方協商,能達成變更協議最好,不行的話可以收集證據材料起訴到法院。

標籤:撫養權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