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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監護人責任險是什麼險

在我國監護人責任險是什麼險

我們購買任何一種保險的本意不是要通過保險發財升值的,而是為了防止某些意外狀況讓我們當前的生活被迫發生改變,因為有很多的意外狀況直接會導致我們個人承受特別大的經濟壓力,而保險公司也是分門別類的推出了針對投保人的各種保險,其中有一種叫監護人責任險。但是還有很多人都不清楚在我國監護人責任險是什麼險?

一、在我國監護人責任險是什麼險?

監護人責任保險是指由被保險人(學校或家長)的監護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監護人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是:法律上認定的,年齡不滿18週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為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讀的學校、幼兒園或其他組織。由學校、幼兒園為其在讀的學生統一投保監護人責任保險時,可出具一張保單來承保。

(二)保險責任

監護人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是:在保險期限內,由被保險人的監護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保險人負責賠償的其他費用包括:

一是被保險人因與索賠方為賠償責任的確定進行仲裁或訴訟而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但必須事先得到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保險人不予賠償。

二是保險責任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為控制或減少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人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監護人的監護職責

監護人的主要職責: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權被不法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保證被監護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保證其財產不受不法侵害。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處分其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保證被監護人的身心發育和成長;

6、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

監護人責任險主要是針對監護人的責任出台的一種新的保險類別,比如説被監護人如果在學校跟其他人打架,那相應的賠償責任正常狀況下是由監護人來承擔的,如果購買了監護人責任險的話可以由保險公司履行賠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