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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孩子歸爸爸女方是否可以爭奪撫養權?

協議離婚孩子歸爸爸女方是否可以爭奪撫養權?

一、協議離婚孩子歸爸爸女方是否可以爭奪撫養權?

是可以的。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變更撫養權的方式

(一)協議變更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後,父母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法律准許當事人作出協議變更。總之,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交流達成一直意見,直接變更子女撫養權。

(二)訴訟變更

夫妻走上離婚道路,往往是各種矛盾激化導致的最終結果。因此,很多時候,讓離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氣和地談事情,並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是難上加難的事情。因此,但撫養方出現各種問題不再適合撫養孩子時,如果離婚夫妻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可以同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變更撫養關係的原則

子女的成長是一個長期動態的過程,離婚雙方協商時或判決中所依據的父母的實際情況,可能在子女成長的過程中發生變化,法律出於保證子女健康成長的考慮,規定了父母一方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且能真實表達自己意願的子女的意見應成為能否變更撫養關係的正當理由。在處理變更撫養權案件時,應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充分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尊重有識別能力子女的意願,儘可能減少因父母離異對子女的心靈造成更大創傷。

大多數人選擇協議離婚的,會簽訂一個離婚協議書,在這份離婚協議書當中,不僅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作出約定,而且對於撫養權作出確定,很多人在確定撫養權之後後悔了,這個時候是可以通過私底下協商變更撫養權,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