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什麼是子女的探望權?

一、什麼是子女的探望權?

什麼是子女的探望權?

1、離婚後,未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探望孩子,另一方有義務提供幫助。雙方對非撫養方探望孩子的時間以及方式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由法院作出判決。如果父親或母親探望兒童,不利於兒童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權的行使;探望權中止的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非撫養方探望的權利。

2、探望權是一種源自於身份聯繫的親屬權益,是離婚後維繫父母親權的方式,通常情況下,只有在法院審理案件以後,認為探望權的行使會危害子女的身體、精神等健康,妨礙子女的成長時,才會拒絕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一方探望孩子。

3、從性質的角度來看,探望權是基於父母權利的衍生權利,它也可以説是家庭的內容,父母權利是基於父母的身份獲得身份權利,具有特殊屬性。

二、哪些情形可以終止探望權的行使?

1、如果父親或母親探望孩子,有一些行為或者是方式是不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的,法院有權中止探望權。“不利於兒童的身心健康”,主要是指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下列情況:嚴重的精神疾病或尚未治癒的嚴重傳染病。

2、家庭暴力或虐待兒童。

3、其他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情況。

4、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以及其他的對未成年人負監護義務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要求中止探望權。

5、要求中止探望權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探望權不能僅僅只有一方決定,在法院沒有決定中止子女探望權的情況下,直接監護的一方不能限制另一方探視子女的權利。探望權對於維繫親權是一種重要的手段和方式,在決定子女的探望的時候,父母雙方應該本着一切為了孩子的理念去商議孩子的撫養,為了孩子做出正確的決定。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或者是達成的協議無法實施,可以向法院請求判決解決。

標籤:探望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