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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國家在推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同時為了達到有效的減少人口增長的目的,對獨生子女的家庭進行獎勵政策,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費,這種政策一度起到了很大的激勵作用,那麼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什麼呢。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做具體解答。

一、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規定

(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週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户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徵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係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二、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準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述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獨生子女家庭往往會承擔更大的養老壓力,獨生子女費可以多少減輕一些經濟壓力。這樣來説還是很有人性化的政策,瞭解這方面知識可以對自己的家庭支出等有更好的規劃,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已經無法辦理獨生子女證了,在全面開放二孩政策後就沒了,現在已經開放三孩政策了,大家有必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