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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小學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濰坊市小學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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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什麼呢?首先是要先辦理獨生子女證,至於發放的標準是多少,要根據不同地區而定。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週歲,每月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5-10元。



    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後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額外 5%的獎勵,或以一次性發放補助代替。以廣東省為例,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本省户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5週歲時,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