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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監護人死後遺產處理方法有什麼?

被監護人死後遺產處理方法有什麼?

一、被監護人死後遺產處理方法有什麼?

被監護人的法定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都有權繼承,監護人只是有監護權,無權對被監護人的財產自行分配。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監護人只有保護被監護人財產的權利,沒有處分的權利。被監護人有沒有權繼承護人的遺產,首先要看當事人生前有沒有遺囑,如果有遺囑,那要以遺囑為準,如果沒有遺囑,那要看被護人是不是監護人的子女了,(養子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當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範疇。)如果是的話,那就是遺產的第一序位繼承人。

監護人主要具有以下權利:

1、有權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有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有權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並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4、有權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5、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干涉。

二、遺產繼承的方式有什麼?

我國,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被監護人去世之後,遺產有其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繼承有四種方式,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撫養協議。如果其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方式同時出現,撫養協議的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法律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標籤:遺產 監護人